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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參軍入伍指南

作者:publish 時間:2019-03-15 15:57  浏覽:

   
                                            大學生參軍入伍指南
                                                                                          湖北省征兵辦公室
                                                                                               湖北省教育廳


一、征集條件
() 文化條件
    1.男青年。正在普通高等學校就學的學生及畢業生,當年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的新生。
    2.女青年。為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及在校生。
() 年齡條件
    1.男青年: 當年12 月30 日前年滿18至22周歲,畢業生可放寬至24 周歲。當年新生年齡可放寬至17 周歲。
    2.女青年為年底前年滿18 到22 周歲。根據本人自願,可征集年滿17周歲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入伍。
()政治條件
    按照公安部、原總參謀部、總政治部2014 年修訂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規定》和有關規定執行(可網上查詢)。
() 基本體格條件
    按照國防部2015 年修訂的《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标準》執行(可網上查詢),基本體格條件如下:
    1.身高: 男性身高16 0cm 以上,女性身高158cm 以上。其中:A.坦克乘員:身高160~178cm;B.水面艦艇、潛艇人員: 男性身高160~182cm,女性身高158~182cm;C.潛水員: 身高168~185cm;D.空降兵:身高168cm 以上;E.空軍專機女乘務員:身高164-~172cm;F.特種作戰部隊、中央警衛團、公安警衛部隊條件兵:男性身高170cm以上(體格條件優秀的165cm 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G.駐香港澳門部隊條件兵: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H.北京衛戍區儀仗隊隊員: 男性身高180cm以上,女性身高173cm 以上。
    2.體重: 不超過标準體重(标準體重kg=身高cm-110) 的30%,不低于标準體重的15%; 女不超過标準體重的20%,不低于标準體重的15%。
    3.視力: 右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經準分子激光手術後半年以上,無并發症,任何一眼裸眼視力達到4.8,眼底檢查正常,除潛水員、潛艇人員、空降兵外合格。其中: 坦克乘員、潛艇人員、水面艦艇人員、中央警衛團條件兵、公安警衛部隊條件兵,北京衛戍區儀仗隊隊員,任何一眼裸眼視力不低于4.8; 潛水員、空降兵、特種作戰部隊任何一眼裸眼視力不低于5.0。
    4.文身和瘢痕。瘢痕體質,面頸部長徑超過3cm或者影響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響功能的瘢痕,不合格。面頸部文身,着軍隊制式體能訓練服其他裸露部位長徑超過3cm 的文身,其他部位長徑超過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線、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白癜風在面頸部的長徑超過1cm、在身體其他部位超過2處或不超過兩處,但每處長徑在3cm以上,不合格。
二、基本流程
    1.報名。原則上每年1月1日至6月30 日,在全國征兵網(網址: http://www.gfbzb.gov.cn )報名或到所在高校征兵工作站或者原戶籍所在鄉、鎮(街道) 武裝部報名。
    2.體檢、政治考核和預定兵。對應征的大學生,在6 月30 日以前完成體檢、政治考核和預定兵(6月份未參加體檢的青年也可同其他應征青年一起,參加8月的體檢)。
    3.審批定兵。8月下旬正式審批定兵,确定入伍去向。
    4.起運新兵。一般9月5日開始起運新兵,9月30日前新兵運送完畢。
    5.後續事宜。新兵交接5個工作日内,縣(市、區)征兵辦公室和高校開始為高校新生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為在校生和畢業生辦理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複學(入學) 學費減免手續。
    以上各環節工作具體以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的征兵計劃和通知為準。
三、惠兵政策
    大學生義務兵在享受普通青年參軍入伍待遇的基礎上,還享受地方政府給予的特殊待遇。
()普通适齡青年參軍的經濟待遇
    1.義務兵津貼。第一年每月津貼費為850元,第二年每月津貼費950元,兩年津貼共約21600元。入伍到艱苦地區部隊還另有補助。
    2.士官工資。下士(服役3-5年)平均每月4200元左右,一年共5萬元左右;中士(服役6-8年)平均每月5200元左右,一年共6萬元左右;上士(服役9-12年)每月6000元左右,一年7萬元以上;四級軍士長(服役13-16年)每月7000元左右,一年8萬元以上。入伍到艱苦地區部隊或擔任班長、副班長的還另有補助。
    3.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縣級民政部門每年為義務兵家庭發放優待金。我省義務兵家庭優待金的年發放标準為:農村不低于上年度當地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100%,城鎮不低于上年度當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進藏、進疆和在高原條件下服役的義務兵家庭優待金按現行标準的3倍發放。因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省内各地實際發放金額也有所不同。
  4.一次性退役金。義務兵和服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役後由國家發給一次性退役金,發放标準為:4500元×服役年數。獲得榮譽稱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自主就業的,按照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的比例增發。其中:獲得中央軍事委員會、軍隊戰區級單位授予的榮譽稱号,或者榮獲一等功的,增發15%;榮獲二等功的,增發10%;榮獲三等功的,增發5%。
    5.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我省2011年11月1日後退役的義務兵和自主就業的士官,在退役第二年的8月底前,由當地人民政府發給一次性經濟補助。其中,義務兵每服現役1年補助4500元,其一次性經濟補助金額為4500元×2年=9000元。士官在發放退役義務兵一次性經濟補助(即9000元)的基礎上,每多服役一年增發20%,其一次性經濟補助金額為9000元×[1+(服現役年數-2)×20%]。
()普通應征青年退役後就業、社保、升學優惠政策
除上述經濟待遇外,退役士兵享受以下就業、社保、升學優惠政策:
1.免費職業技能培訓。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現役1年内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免費組織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曆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并推薦就業。教育培訓期限一般為2年,最短不少于3個月。
    2.創業培訓補貼。有創業意願的退役士兵,可以在就業培訓定點機構參加創業培訓,根據其辦理工商稅務登記情況,享受800—1200 元的一次性創業培訓補貼。
    3.一次性創業補貼。屬于就業困難人員的退役士兵自主創業,依法進行工商和稅務登記的,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貼。
   4.自主創業小額擔保貸款。①除從事非國家限制性行業外,自主創業退役士兵可在創業地申請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或創辦小企業的,可申請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捆綁式”貸款,并按規定享受财政貼息。②勞動密集型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退役士兵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30%以上,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規定申請不超過200 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
    5.稅費減免。①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行業外,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并限額減免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限額标準為每戶每年8000 元,最高上浮20%。②商貿企業和服務型、加工型企業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3年内按實際新接收安置人數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定額标準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
    6.公務員等考錄優惠。①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曆視為基層工作經曆,服現役年限計算為工齡。②财政支付工資的各類工勤輔助崗位遇有空缺時,首先用于接收由政府安排的符合崗位條件的退役士兵。③國有、國有控股和國有資本占主導地位企業在新招錄職工時應拿出5%的工作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之間公開競争,用人單位擇優招錄。
    7.政府安排工作。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①士官服役滿12 年的;②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③因戰緻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④是烈士子女的。用人單位及時與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軍齡10年以上的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8.公益性崗位補貼。以政府開發或購買的公益性崗位安置的屬于就業困難人員的退役士兵,由政府給予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标準60%的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 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享受補貼延長至退休。
    9.社會保險服務優惠。①用人單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接續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關系,退役士兵的軍齡視同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并和實際繳費年限合并計算。②退役士兵實現靈活就業後,向街道(社區) 申報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向當地人社部門申請社會保險補貼,補貼金額不超過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費、失業保險費三項保險費額的60%。
    10.保留入伍前福利待遇。入伍前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職工的,退出現役後可以選擇複職複工,其工資、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單位同等條件人員的平均水平。
    11.報考高等學校加分。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的,投檔總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号的,投檔總分可增加20 分。
() 大學生參軍特别優惠政策
    大學生(普通高等學校< 含高職、高專>畢業生、在校生以及當年被錄取的新生) 參軍除享受針對所有士兵的統一優惠政策外,還享受以下特别優惠政策。
    1.優先優待
    ①優先征集入伍。大學生優先報名應征、優先體檢政考、優先審批定兵、優先安排使用政策以及體檢綠色通道。
    ②增發義務兵家庭優待金。全日制本科、高職高專畢業生、在校生和新生應征服義務兵役的,增發家庭優待金。其中本科生增發100%,高職高專生增發50%。其家庭還應享受的其他軍屬待遇,由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負責落實。
    ③國家補償(減免) 學費、代償助學貸款。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實行資助,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性補償或代償,對其退役後複學或入學的學費予以減免。資助對象包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和獨立學院的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标準,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所需經費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撥預算,保證及時發放到位。
2、複學升學
    ① 複學(入學)。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前正在高等學校就讀的學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間按國家有關規定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退役後2年内允許複學或入學。
    ② 考研加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分别在退役後3年内、退役完成本科學業後3年内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 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③ 免試讀研。在部隊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士兵退役後,符合研究生報名條件的可免試(指初試)攻讀碩士研究生。
    ④ 碩士研究生專項招生。國家每年設立5000人以内的碩士研究生專項招生計劃,在全國研究生招生總規模内單列下達,專門面向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
    ⑤ 免試升本科。A.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 入伍經曆可作為畢業實習經曆。B.具有高職(專科)學曆的畢業生, 退役後免試入讀成人本科。C.榮立三等功以上的高職(專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後,免試入讀普通本科。
    ⑥ 專升本招生計劃單列。高職(專科)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後參加專升本(普通本科) 考試,實行招生計劃單列,錄取比例超過60%。
    ⑦ 複學轉專業。大學生士兵退役後複學,經學校同意并履行相關程序後,可轉入本校其他專業學習。
    ⑧ 免修軍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參軍入伍退役後複學或入學,免修軍事技能,直接獲得學分。
   3.退役就業
    ① 重辦就業報到手續。高校畢業生士兵退役後一年内,可視同當年的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 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戶檔随遷。
    ② 就業服務。退役高校畢業生士兵可參加戶籍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原畢業高校就業招聘會,享受就業信息、重點推薦、就業指導等就業服務。
    ③ 優先招錄。A.大學生退役士兵參加公務員招錄考試,視同大學生服務基層“四項目”(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教師特崗、西部志願者) 人員,并納入定向招錄比例範圍。B.在基層初任職專職人民武裝幹部選拔中,大學生退役士兵享受重點優先錄用政策。C.在政法幹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中,全省每年拿出20%以上的招錄培養計劃,專門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服役期間獲個人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同等條件下優先報名和錄用。D.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應拿出一定比例計劃招聘退役士兵。
    四、部隊發展前景
    軍隊高度重視大學生到部隊後的管理和培養教育,先後印發了《關于加強大學生士兵教育管理和培養使用的意見》(參聯[2010]3号)、《從大學畢業士兵中選拔軍官暫行辦法》 (政聯[2011]10号)等文件(均可上網查詢),對大學生到部隊鍛煉成長進行了具體規範。有關文件精神摘錄如下:
    ()合理分配崗位
    依據不同專業崗位對士兵學曆和技能的不同需求,盡可能把大學生士兵安排到部隊建設需要的崗位上。要遵循按編配備、量才使用、注重效益的原則,綜合衡量大學生士兵的專業和特長、發揮其文化、專業知識優勢,盡量安排到對口或相近的專業崗位。對培養周期長、專業技術複雜的崗位,應優先安排自願較長時間服現役的大學生士兵擔任。要加強調配管理,跟蹤掌握情況,對難以适應工作環境、不能勝任本職崗位的,要及時予以調整。大學生士兵的崗位分配,由團級以上單位統一組織實施。
    () 加強實踐鍛煉
    注重在部隊戰備訓練、教育管理、完成重大任務中摔打錘煉大學生士兵,幫助他們把知識優勢轉化為能力優勢。要加強崗位任職能力培養,通過以老帶新、互結對子等形式,廣泛開展崗位練兵,強化他們的軍政素質。要有計劃地組織技能培訓,通過短期集訓、 接裝培訓、送學培養等渠道,提高他們熟練掌握新型武器裝備的能力。要鼓勵和安排大學生士兵在科學文化教育、技術革新攻關和軍營文化活動沖當骨幹,充分發揮他們在基層建設中的作用。
   () 注重激勵引導
    鼓勵大學生士兵紮根軍營、立志成才,為部隊建設多做貢獻。要注重發現和樹立先進典型,大力宣揚他們的先進事迹,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對愛崗敬業、鑽研本職、工作取得優異成績的要及時給予表彰獎勵,在選取士官和送學、提幹等方面優先考慮。要重視對大學生士兵入團、人黨積極分子的考察培養,符合黨、團員條件的要及時發展。要廣泛開展比武競賽、争先創優活動, 積極為他們發揮優長、施展才華搭建平台。
  () 健全選拔培養機制
   着眼我軍士官隊伍和幹部隊伍建設的長遠發展,切實把大學生土兵中的骨幹人才選拔準、培養好、保留住。建立選拔培養對象制度。旅、團級單位要利用入伍訓練、新兵分配、部隊執行任務和軍事訓練考核等時機,有重點地考察大學生士兵德才表現,對符合士官選取、提幹基本條件的,按照本人申請、群衆評議、基層推薦、機關考察、組織決定的程序,由旅、團級單位确定為士官、提幹培養對象,報軍、師級單位備案。建立健全跟蹤培養制度。對确定為士官、提幹培養對象的大學生士兵,要組織定期考察,有計劃地進行實踐鍛煉培養。要優先安排士官、提幹培養對象參加與任職崗位相應的專業技術培訓; 基層分隊長、班長、副班長空缺的,同等條件下要優先安排士官、提幹培養對象擔任。團級以上單位要建立大學生士兵培養對象信息數據庫,加強選拔培養的動态管理。
   () 選取士官
A.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曆的大學生士兵,可優先選取士官;符合提幹條件未能提幹的大學生義務兵,可以直接選取士官。B.大學畢業生士兵首次選取為士官的,參照直接從非軍事部門招收官的有關規定授予士官軍銜和确定工資起點标準,其在地方高校學習時間視同服役時間。
    () 士兵提幹
    大學畢業生士兵提幹對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軍事素質過硬,文化基礎紮實,有發展潛力,志願獻身國防事業;
    2.中國共産黨黨員或者人黨積極分子;
    3.大學本科畢業的,主要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招生辦公室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統一錄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學曆和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含畢業學年入伍,服役期間取得學曆和學位的);也可以是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經省招生辦公室本科第三批錄取、 取得全日制本科學曆和學士學位(以下簡稱三本)且服役期間表現特别優秀的畢業生; 研究生畢業的,必須是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考試,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學曆的畢業生;
    4.截至當年6月30日,入伍1年半以上(服役期間取得學曆和學位的應當入伍2年以上),且在推薦的旅(團)級單位工作半年以上;
    5.現實表現好,被評為優秀士兵或者被旅(團) 級以上單位評為先進個人;三本畢業的還應當擔任班長或者副班長,或者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或者被旅(團)級以上單位評為軍事訓練标兵;
    6.本科畢業的年齡不超過26周歲(截至當年6月30 日,下同);研究生畢業的年齡不超過29周歲;其中,獲得二等功以上獎勵的,被戰區級以上單位樹為重大典型、表彰為英模人物的,在駐國家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少數民族聚居區部隊服役且為少數民族的,年齡可以放寬1歲;
    7.身體和心理健康,符合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标準。
    ()報考軍校
    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經省招生辦公室專科統一錄取且取得全日制專科學曆的畢業生士兵,可以參加全軍統一組織的本科層次招生考試,錄取的入有關軍隊院校培訓,學制2年,畢業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長幹部畢業學員分配計劃。
   () 保送入學
大學畢業生士兵參加優秀士兵保送入學對象選拔,年齡放寬1歲,同等條件下優先列為優秀士兵保送入學推薦對象。大學畢業生士兵保送入學對象具有本科以上學曆的,安排6個月任職培訓;具有專科學曆的,安排2年本科層次學曆培訓。
    五、入伍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手續辦理
應征入伍的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具體辦理程序是:
第一步: 個人填寫申請表。新生本人持高校錄取通知書和身份證(戶口薄)、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到入伍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級征兵辦)領取并填寫《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一式兩份。新生本人因故不能前往辦理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持上述證明材料及受委托人身份證代為辦理。
第二步: 征兵辦蓋章确認并寄表給學校。縣級征兵辦原則上在本轄區所有新兵交接完畢後5日内,彙總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加蓋縣級征兵辦公章,連同入伍通知書複印件以公函形式發送至相關高校招生部門。
第三步: 學校注冊保留學籍。高校接到入伍高校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和入伍通知書複印件後,依法依規審核錄取資格,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生個人信息中标注“參軍入伍”,在《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上加蓋公章,并出具《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一份由學校留存備案,一份交縣級征兵辦備案,《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交入伍高校新生或受委托人保管。
    第四步:複學。入伍高校新生在退役後2年内,可在退役當年或者第2年高校新生入學期間,持《保留入學資格通知書》和高校錄取通知書,到錄取高校辦理入學手續。
    六、學費補償、助學貸款代償、複學(入學) 學費減免手續辦理
國家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高校學生實行資助,對其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實行一次性補償或代償,對其退役後複學或入學的學費予以減免。具體辦理程序是:
第一步,個人填寫申請表。登錄全國征兵網報名應征,填寫、打印《高校學生應征入伍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一式兩份)并提交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在校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學生,需同時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合同》複印件和本人簽字的一次性償還貸款協議書。
第二步,學校審核申請信息。學校相關部門對《申請表》中學生的資助資格、标準、金額等相關信息進行審核。《申請表》加蓋學校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還學生。
    第三步,征兵辦蓋章确認。學生在征兵報名時将《申請表》交至征集地縣級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學生通過征兵體檢被批準入伍後,縣級征兵辦對《申請表》加蓋公章并返還學生。
    第四步,學校落實補償代償。學生将《申請表》原件和入伍通知書複印件,寄送至原就讀高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由學校複核合格後向學生補償學費、償還助學貸款或資助學費。
    第五步,減免複學(入學) 學費。退役後回校複學(入學) 的學生,向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提出學費減免申請,填寫并提交《高校學生退役複學學費減免申請表》和退出現役證書複印件,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審核認定符合條件的,辦理學費減免手續。

 

                                                                江漢大學文理學院在校大學生征兵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及湖北省教育廳、湖北省征兵辦公室征兵工作會議精神,為鼓勵和支持在校大學生參軍入伍,規範我校在校大學生征兵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江漢大學文理學院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在讀期間(含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适用本辦法。
第二章   部門職責
第三條  學生處(人民武裝部)是學生應征入伍的管理部門和責任單位,負責大學生應征入伍的政策宣傳、實施、監督和工作協調,與上級武裝部等有關部門聯系,做好全校應征入伍學生的服務管理工作。
第四條  教務處負責入伍學生休學、複學、課程考核和學籍管理等工作。
第五條  财務處負責辦理入伍學生的學費收繳、退還、減免及補(代)償工作。
第六條  總務處(保衛處)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協助學生處(人民武裝部)做好學生應征入伍的體檢、政審及戶籍管理工作。
第七條  各學院負責入伍政策的宣傳和動員工作,配合學生處(人民武裝部)、教務處做好入伍學生報名、體檢、政審、課程考核和學籍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  入伍條件
第八條  男青年:大專、本科在校生,年齡為17至22周歲;大專畢業生,年齡為17至23周歲;本科及以上學曆畢業生,年齡為17至24周歲。女青年: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應屆畢業生,年齡為17至22周歲。年齡條件以當年征兵政策為準,政治條件和身體條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課程考核與學籍管理
第九條 為鼓勵大學生參軍入伍,學校制定如下優惠措施。
(一)應征入伍的大四本科生和大三專科生,在完成學籍注冊和正常繳納學費後,可在部隊通過自學完成後續的課程學習,隻需提交課程作業和畢業論文(設計),或通過網上考試等形式完成課程考核,經任課教師評定合格後,準予正常畢業。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學士學位。
(二)對沒有完成相應學分應征入伍的本科大四和專科大三學生,在定兵後可安排考試,考試合格後按第九條第(一)項執行。
(三)對因故不能正常畢業或不能授予學位的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定兵後,可補辦相應的手續,準予正常畢業,授予學位。
(四)應征入伍的本科大四和專科大三學生免于專業實習、畢業實習和與教學相關的社會實踐環節,直接獲得相應學分。
(五)退伍複學的大學生,可以選擇轉專業,免于畢業實習、免修軍事技能課、體育課,直接獲得相應學分。
第十條  學生應征入伍應辦理學籍保留手續(無論入伍地為學校還是學生戶口所在地,都由學生處提交材料,教務處統一辦理學籍保留手續),退役後繼續保留學籍兩年。
應征入伍學生退出現役後,應在兩年内回學校申請複學,複學原則上應回原專業就讀,原專業因調整等原因停辦的,經學校批準可在相近專業複學;如有特殊原因需調整專業的,學生可提出申請,由學校教務處核準。
第十一條   對入伍學生在服役期間獲得的從業資格證書,可以沖抵一門公選課學分。
第十二條   對退役後回學校原專業複學的學生,學校承認其已修課程的成績和學分。經學校批準換專業的,原所修課程的成績和學分根據專業情況予以認定。個别學習困難的,可以申請延長學制。
第十三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費補償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工作由學生處(人民武裝部)會同财務處負責實施。
第十四條  在新兵檢疫複查期間退回或因身體原因不宜繼續在部隊服役、中途退役的,可及時申請複學。
第五章  入伍程序
第十五條  按國家政策規定在學校或者原籍報名應征的學生,均由學生處(人民武裝部)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做好服務保障工作。
第十六條  應征入伍學生在全國征兵網上報名成功後,需到學生處(人民武裝部)進行登記,由學生處(人民武裝部)做最終審核和統計。同時将入伍學生名單及入伍通知書複印件交到教務處辦理入伍學生的學籍異動。
第六章  複學程序
第十七條  應征入伍學生應在退役後二年内到學校學生處(人民武裝部)報到,申請複學。
第十八條  退役申請複學的學生,持學生處(人民武裝部)證明到教務處辦理複學手續。
第十九條  學生獲批複學後,到财務處、總務處、所在學院等相關部門辦理複學後的相關手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學校授權學生處(人民武裝部)、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