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省紀委監委領導推動省屬國企紀檢監察機構嚴肅查處省屬國企分、子公司在經營管理、資産處置、物資采購、資金使用等關鍵環節的設租尋租、套取挪用等“靠企吃企”突出問題,深化國企領域腐敗治理,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6月13日,省紀委監委通報了5起“靠企吃企”典型案例。
湖北長江産業集團下屬湖北昌友置業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熊善初設租尋租、“以借為名”索取賄賂問題。2017年至2020年期間,熊善初利用擔任昌友公司總經理職務便利,在昌友公司所屬某加油站的經營權續租和某地塊倉庫承租事項上,為某民營企業提供幫助,多次以其本人或親屬資金周轉為由向民營企業負責人“借款”,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此外,熊善初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2月,熊善初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湖北聯投集團下屬湖北路橋集團市政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莫輕文違規處置國有資産、套取資金問題。2016年7月,時任路橋集團華晟通公司常務副總經理、宣鶴項目部項目經理莫輕文,擅自同意将高速公路養護項目的制砂設備零部件出售給從事砂石料生意的王某,并讓王某将設備貨款轉入其指定的下屬陸某個人賬戶。之後,莫輕文以需要“經營費用”為由,安排陸某分多次将該款項轉至其個人銀行賬戶。2016年7月至2022年1月期間,莫輕文采用虛增工程量、違規處置國有資産等方式多次套取、侵吞項目資金。此外,莫輕文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1月,莫輕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湖北農發集團下屬湖北鹽業有限公司仙桃分公司市場銷售部原客戶經理康燦截留、挪用預付營業款問題。2020年6月至2022年1月,康燦在擔任仙桃鹽業分公司市場銷售客戶經理期間,采取鹽價即将上調、買鹽送糖、低價處理儲備鹽等宣傳方式,誘導49家商戶向其預付鹽款,預訂食鹽,并經其簽字後出具配送單據。康燦收取商戶預付鹽款後,未按照公司規定及時全額上交公司财務,擅自挪作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歸還。此外,康燦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0月,康燦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湖北文旅集團下屬湖北洈水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楊蒙私設“小金庫”、挪用資金問題。2018年1月至2020年8月期間,楊蒙違反國家财經法規,違規決策采取将資質租賃費、标書制作費、工程分包管理費等不入賬的形式,設置“小金庫”,由公司相關人員保管,用于公司采購煙酒茶葉等。楊蒙還擅自挪用“小金庫”資金借給他人從事非法活動和個人消費使用,涉嫌挪用公款罪。此外,楊蒙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1月,楊蒙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
湖北交投集團下屬湖北長江路橋有限公司華中區域中心原經理陽正茂以“借貸收息”方式收受賄賂問題。2012年12月至2021年2月期間,陽正茂利用擔任長江路橋公司保宜高速公路、潛石高速公路、孝感北項目部項目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多名工程項目負責人承接高速公路工程項目提供幫助,以“借貸收息”方式,收受工程項目負責人所送錢款,涉嫌受賄犯罪。此外,陽正茂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6月,陽正茂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省紀委監委指出,上述典型案例表明,我省國企領域反腐敗鬥争形勢依然嚴峻複雜,腐敗問題産生的土壤和條件尚未徹底根除。全省各級各類國有企業黨組織和領導人員、管理人員要對照檢查、舉一反三、汲取教訓,始終保持清醒認識,以永遠在路上的堅韌和執着,縱深推進全面從嚴治黨。要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等重要論述,堅定不移加強黨的建設,始終把黨的領導貫穿于企業改革發展全過程,持續深化國企改革,狠抓企業内部治理,健全完善制度規範,不斷提升對分、子公司的監督治理效能,有效發揮全省國企在中國式現代化湖北實踐中的主力軍作用。
省紀委監委強調,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為根本遵循,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省紀委三次全會部署要求,針對國資國企領域特點、發展階段、生态環境等,着力鏟除腐敗滋生的土壤和條件,不斷深化國資國企領域反腐敗鬥争。要嚴肅查處設租尋租、關聯交易、内外勾結侵吞國有資産等腐敗問題,嚴查國企分、子公司腐敗問題。要加強對國企“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的監督,強化權力運行監督制約,健全完善國企監督體系,加強腐敗預警懲治聯動,提高監督治理效能。要深入開展黨紀學習教育,嚴格執行《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加強清廉國企建設,教育引導國企領導人員、管理人員養成從嚴修身律己的高度自覺,不斷增強政治定力、紀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湖北實踐作出更大貢獻。